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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大綱

 

考生可演奏維也納音樂考試局考試大綱中或其他考試局考試大綱中的曲目。演奏曲目不需要通過審批。然而,如選擇其他考試局考試大綱中的曲目,該曲目必須與維也納音樂考試局考試大綱中相應等級曲目的技術和音樂需求水平相當。

 

      音樂考試大綱 (只提供英文版)

 

在監考官宣布考試開始前,考生必須提供演奏樂曲的詳細清監考官填寫在 Exam Statement ,並應使用以下格式(只須註明適用項目) :

 

       * 作曲  * 編曲  * 曲名  * 音調  * 作品號  * 樂章  * 節拍  * 摘要源(縮寫)  * 大綱級別  * 生效時間

 

初級 (Elementarstufe)

 

考生須自選兩首曲目並演奏十二至二十四小節。所選擇的曲目旋律須有變化,而不是一個重複的沒有旋律音階練習或指法練習。一個簡單的有明顯的音樂方向的練習曲也可以接受。

 

一至八級 (Stufe 1-8)

 

難度按級別遞增。考生須自選三首曲目,其中至少有兩種截然不同的音樂風格,特色或節奏。

 

演奏級 (Oberstufe)

 

演奏級裡包括三個等級: “TMPZ" (Tutti Musiker Performance-Zertifikat); “CPPZ" (Concerto Primo Performance-Zertifikat); 及“SSPZ" (Super Solist Performnace-Zertifikat)。演奏級考試中,所有曲目必須包括至少兩件作品,其中包括至少有兩個不同的音樂時期的作品。演奏須能夠顯示一系列的情緒,風格和節奏,須表現出對應等級的技術和所需演奏級別水平。考生可演奏完整的協奏曲,奏鳴曲,小奏鳴曲,組曲和同一作曲家的​​同一作品集中的不同曲目,或選擇不同作品集中的不同作品 但要確保曲目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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